和邦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4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
通过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和邦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04 号文核准,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 1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每股 17.5 元。本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7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92,881,692.41 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12
年 7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
华信验(2012)038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2年8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使用期满后,本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500,000,000.00元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00,000,000.00元。
三、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前次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后,公司拟继续运用不超过50,0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年3月4日起至2014年3
月3日止。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运用不超过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测算,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前述资金的使用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有效降低了财务成本。因此,本次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次公司运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承诺于使用期12个月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独立董事也发表了
同意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由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50,000万元,超过本次募
集资金金额10%,因此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后方能实
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审查后,认为:
公司董事会提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
50,000 万元, 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
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
50,000 万元, 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
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意见
华西证券对该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进
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和邦股份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和邦股份继续使用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
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作为和邦股份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同意和邦股份本次继续使用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4、上述事项尚需和邦股份股东大会批准;
5、和邦股份在实施本次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前,应于 2013
年3月3日前将上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七、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监事会意见
4、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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