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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宇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3-2-1 来源:不详 function ContentSize(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Content').style.fontSize=size+'px';}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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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3)009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24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有董事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于 2013 年 1 月 31 日在公司四楼行政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分别是朱红玉女士、任立军先生、隆
端华女士、蔡怀宁先生、樊行健先生、宋量先生、魏远先生。公司监事李正荣先
生、贺嘉先生、万海燕女士;董事会秘书陈新文先生、公司财务总监谢晓楠女士、
副总经理曾兴先生、副总经理王文韬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推选朱红玉女士为会议主持人,与会董事
经过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朱红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朱红玉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任职资
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表决结果: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本次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朱红玉(主任委员)、任立军、魏远;
    2、审计委员会:樊行健(主任委员)、隆端华、宋量;
    3、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宋量(主任委员)、樊行健、蔡怀宁。
    以上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以上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聘任朱红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新文先生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曾兴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蔡怀宁先生、
王文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任立军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谢晓楠女士
为公司财务总监。
    朱红玉女士、任立军先生和蔡怀宁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在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其余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小梅女士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副总经理,也不在公司担任
任何其他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截至
目前,张小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
名程序均符合任职资格、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董事会
的聘任。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柯春先生为


                                     2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
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管
理办法》共七章二十五条。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和完
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董事朱红玉、任立军、蔡怀宁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
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绩效考
核管理办法》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制定的,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人员在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时申请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因此,同意董事会制定的《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3
  附件 1:简历
   1、陈新文先生简历
   陈新文先生,男,汉族,1972 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拥有上市
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和证券业从业资格。历任湖南金果农工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财务经理;东莞丽都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南金果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副经理、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投资发展部经理;湖南金果
对外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1 年 3 月至今任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之日,陈新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金洲新区金沙西路 068 号
   联系电话:0731-82378290       联系传真:0731-87981488
   电子邮箱:hn_hy2009@163.com


    2、曾兴先生简历
    曾兴先生,男,汉族, 1968年出生。1989年大学毕业于湖南大学电气系工
业自动化专业,年1994研究生毕业于兰州大学物理系应用物理专业,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株洲无线电四厂技术员;株洲钢厂技术管理;1999年2月
创办广东中山润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05年12月任长
沙天鹅泵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9月至2012年2月,历任潍柴动力株
洲齿轮厂质量部长、销售部长、特种转动事业部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3年1
月,任长沙盛隆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兴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


                                     4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
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王文韬先生简历
    王文韬先生,男,汉族,中共党员,1974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
历任湖南省建材工贸公司主管会计、财务科长;湖南建材实业发展总公司综合管
理部长、财务部长;湖南郎力夫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
鸿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总部总经理;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副总裁;岳阳鸿仪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岳阳鸿仪电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岳阳鸿仪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0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
    王文韬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4、谢晓楠女士简历
    谢晓楠女士,女,财会专业专科。曾先后在湖南省煤炭基建公司、湘潭煤机
厂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曾任湖南金迪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会计部经理、财务副总经
理,升汇集团湘潭区域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谢晓楠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5、柯春先生简历
    柯春先生,男,汉族,1980 年生。毕业于原中南林学院(现中南林业科技


                                   5
大学)会计学(投资经济方向)专业,本科学历,中级职称。2003 年 6 月至 2010
年 5 月,历任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商学部金融系讲师、投资理财教研室主任;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10 月,历任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证券
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2 年 11 月至今,在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2011 年 4
月 29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柯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湖南长沙金洲新区金沙西路 068 号
   联系电话:0731-82378290       联系传真:0731-87981488
   电子邮箱:hn_hy2009@163.co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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