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恒通科
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43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24 号文核准。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
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恒通科技”,股票代码为“300374”。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
报价及申购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
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21
元/股,并确定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434 万股。
3、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结
束,本次发行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 44,100 万股,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 328,247.50
万股,网上、网下发行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 340.51
倍,超过 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以及《北京
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
推介公告》 (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
告》”)公布的网上网下回拨机制,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T+1 日)决定启动回拨
机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43.40 万股,占本次
发行数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190.6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
1
回拨后,网下有效申购倍数为 181.18 倍;网上有效申购倍数为 149.84 倍。
4、本次网下申购缴款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 2015 年 3 月 3 日(T-6 日)公布的《初步询价
及推介公告》中列示的网下配售原则对所有有效申购网下投资者进行配售。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结束。
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验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北京市华海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见
证。
6、根据 2015 年 3 月 10 日(T-1 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
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获得配售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98 号)的要求,保荐人
(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保荐人(主承销
商)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19 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30 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
行公告》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总额为 582,561 万元,
有效申购数量为 44,100 万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工作已于 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结束,
本次发行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 44,100 万股,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 328,247.50 万
股。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申购。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 340.51 倍。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
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节。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
发行数量为 243.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2190.60
2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90%。回拨后,网下有效申购倍数为 181.18 倍;网上
有效申购倍数为 149.84 倍。
三、网下配售结果
(一)配售实施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配售对象为 30 个,有效申购数量为 44,100 万股。根
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及发行人对所有参加网下申购并缴款的网下投资者进行了配售。主承销
商根据配售原则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并最终计算出各投资者的配售股数
(精确到一股),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A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
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A 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B 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
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B 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分配给 C 类投资
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
(注:以申购平台中的时间记录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
各类型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最终获配情况如下表:
投资者类型 申购数量(万股) 申购占比 配售数量 配售比例 网下发行比例
公募社保类
13,230 30.00% 973,604 0.73590325% 40.00%
(A 类)
年金保险类
19,110 43.33% 973,596 0.50947148% 40.00%
(B 类)
其它投资者
11,760 26.67% 486,800 0.41394558% 20.00%
(C 类)
总计 44,100 100.00% 2,434,000 100.00%
(二)配售结果符合配售原则
1、A 类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 40.00%;B 类投资者最
终获配数量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 40.00%;C 类投资者 20.00%。
3
2、A 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 0.73590325%,B 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为
0.50947148%,C 类投资者最终配售比例为 0.41394558%。A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
例高于 B 类,B 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高于 C 类。
3、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披露的配售原则。
四、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申购量 获配股数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分类
(万股) (股)
1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1470 108,177 A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70 108,177 A
基金(LOF)
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70 60,850 C
富国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4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70 108,177 A
金
长城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5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70 108,177 A
投资基金
泰达宏利效率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6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70 108,177 A
基金(LOF)
7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久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70 108,177 A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
8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70 60,850 C
资账户
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70 108,177 A
1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470 108,177 A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
11 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470 60,850 C
户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
12 1470 60,850 C
司 营账户
受托管理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
13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70 74,892 B
险万能产品
受托管理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
14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70 74,892 B
险分红产品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5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70 74,892 B
—分红—个人分红
4
申购量 获配股数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分类
(万股) (股)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70 74,892 B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7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70 108,188 A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8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70 74,892 B
自有资金
19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分红-个险分红 1470 74,892 B
20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万能-个险万能 1470 74,892 B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1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70 74,892 B
传统—高利率保单产品
22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470 74,892 B
23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人寿-分红-团险分红 1470 74,892 B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 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470 74,892 B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25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470 60,850 C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
2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70 74,892 B
金计划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
27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470 74,892 B
划
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470 60,850 C
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470 60,850 C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
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70 60,850 C
户
注:(1)上表内的“获配股数”是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及《发行公告》中规定的配售原则进行处理后
的最终配售数量;
(2)表中股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多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投资者
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根据上述零股配售原则,将本次零股配售给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2015 年 3 月 11
日(T 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实际应付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 2015 年 3 月
5
13 日(T+2 日)9:00 前,向结算银行发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六、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
绝对估值,研究员认为发行人的合理市值区间为 13.89-14.99 亿元。初步询价截
止日 2015 年 3 月 6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C30“非金属矿物制
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5.29 倍。
七、持股锁定期限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 号)的规定处理。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
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083 3640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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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好友:http://xingu.sixwl.com/gonggao/183473.html
更多信息请浏览:第六代财富网 www.sixw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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