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塘乳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15-004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 月 14 日-2015 年 1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15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 月 15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沙河燕塘路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楼 4 楼 40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宣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 114,117,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2.52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93,988,35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9.73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0,128,6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792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11,781,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48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1,121,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06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59,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19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合(广州)
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对《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修订<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0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9%;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0%;弃权 23,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3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12%;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35%;弃权 23,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2%。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 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审议〈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0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9%;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0%;弃权 23,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3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12%;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35%;弃权 23,000 股(其中,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修订<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07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9%;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0%;弃权 23,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3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112%;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35%;弃权 23,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2%。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万晶、刘桂君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16 日
发送好友:http://xingu.sixwl.com/gonggao/171900.html
更多信息请浏览:第六代财富网 www.sixwl.com
上一篇:燕塘乳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下一篇:地尔汉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京天利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2015.01.16
·雄韬股份关于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2015.01.16
·今世缘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15.01.17
·节能风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01.17
·节能风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17
·节能风电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