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IPO改革需更多制度铆钉护航
证券市场周刊 红周刊特约作者 武汉 宋锐
近日,证监会[微博]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从“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来看,降低创业板公司发行条件无疑是最令市场关注的焦点。
首先,“意见稿”放宽了创业板的财务准入指标,不再要求发行人净利润或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这意味着IPO公司只要最近一年盈利,哪怕只是赚了1元钱,在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的情况下,就可以公开发行新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其次,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不再局限于新能源、新材料等九大行业。有了如此大幅度的修订,“中国的纳斯达克[微博]市场”有望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回顾创业板市场4年以来的实情,因为门槛较高,不少有前途但业绩不稳定的中小企业被挡在了大门之外。这也是创业板推出之后,国内众多中小高新企业与之无缘,只能远赴纳斯达克挂牌的一大原因。因此,进一步完善创业板IPO办法,将有更多的“腾讯”、“新浪”等优质公司留在国内,重大意义不言而喻。
然而,降低上市门槛,尤其是让不赚钱的公司上市,那么A股市场将迎来大批的绩差公司,有鉴于此,笔者有如下建议。
一,大幅提高违规成本。我国证券市场的违规成本太低一直广受诟病,此次征求意见稿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一弊端。如发行人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或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等严重违规情形的,处罚是“三十六个月内不受理其发行申请”。一家企业欲发行上市,历经多年的精心准备,根本不应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现象,若存在,就很可能是“故意”的,其违规情节与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并无本质区别,就该永远将其扫地出门。此外,征求意见稿中对保荐人与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的处罚等,也明显偏轻。
二,创业板大小非锁定期还应进一步延长。创业板公司上市,其首要目的是为了融资,为了做大做强,若是为了高价套现而上市,那上市已没有任何意义了。而放宽财务标准,其实也为更多此前不符合在创业板挂牌的企业提供了可能,在今后实行注册制后,如果市场更多是为那些大肆套现的企业买单,创业板会很快垮掉。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就要全力防范企业为了套现而上市。目前的创业板企业上市,大非一般承诺锁定三年,小非一般锁定一年。财务准入指标大幅降低,在为创业板公司打开了一扇门的同时,也应关上一扇窗。因此,建议今后创业板大小非锁定期在目前基础上再延长3年。
发送好友:http://xingu.sixwl.com/pinglun/162997.html
更多信息请浏览:第六代财富网 www.sixwl.com
标签:创业板IPO改革需更多制度铆钉护航 创业板IPO 改革 制度护航
上一篇:评论新股变脸是对IPO财务大核查的否定
下一篇:评老股转让推行权证上市交易可发现新股价值
·儿子为赚钱 父母闹翻天2014.07.17
·7月第二周投资方向2014.07.11
·中德“牵手”概念股2014.07.08
·7月第一周投资方向2014.07.04
·6月4周投资方向2014.06.27
·给六代财富核心信息平台客户的第一封信2014.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