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打假风波席卷882家在审IPO企业
证监会8日召开IPO(首次发行新股)在审企业2012年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会上,证监会人士对颁布的《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做了进一步详细的解读。
成立15个小组进行抽查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说,现在已经882家企业在审,形成IPO堰塞湖,“不过目前停止新股发行,但没有停止受理”。姚刚要求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要对目前已保荐企业开展全面财务核查。他宣布将成立不少于15个小组,约百人的核查队伍,对在审IPO项目进行抽查。据透露,抽查的数量可能为20-50个。
“谁都别心存侥幸,凡是进入行政受理程序的,就必须承担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责任。”姚刚在会上严厉警告了与会券商代表。根据监管层的要求,各家券商投行需自查申报的IPO企业2012年财务情况,并在3月31日之前,向会里递交相应的自查报告。3月31日前不能上报自查报告的,须在20日内申请中止审核,否则监管层有权终结审核。
再出现问题按上限处罚
监管部门要求,除了自查过程要明确人员、时间、过程,获得的核查证据外,同时还要保留好工作底稿。如果发现企业存在粉饰或造假,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要主动书面报告证监局或发行部。
姚刚表示,“本轮检查工作后,还出现问题,将按照法律上限来处罚(比如罚款1倍到5倍,就按5倍罚),我以后也拒绝接待来访的董事长、总经理。”他建议保荐机构若没把握,就尽早撤回申报材料。
撤回IPO申报也不能免责
创业板发行部主任冯鹤年称,今后在审企业在招股书、上市公告书上要充分说明业绩下滑的风险因素。冯鹤年表示,“只要申报文件存在信息披露问题,就要追究责任,撤回IPO申报材料是企业的权利,但不能免除该负的责任”。冯介绍,“金大地过会后,因媒体披露主动撤回材料,但仍然要对其立案稽查”。
证监会会计部主任贾文勤表示,新股发行监管将越来越严,一方面新股信息披露提前;另外一方面监管机构强化监管,对欺诈实行零容忍,以后的处罚会从上限,“比如绿大地、胜景山河(002525,股吧)事件后,已经有一家事务所名存实亡。”
21世纪经济报道、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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