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IPO改革新政难破“三高”发行
《证券时报》财苑社区(http://cy.stcn.com/)认证资料为“财经评论员”的皮海洲(财苑)发表文章认为IPO新政较难抑制“三高”发行。
原文如下:
新股“三高”发行一直都是最近几年新股发行制度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能否有效抑制“三高”发行,是衡量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正因如此,日前证监会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也在抑制“三高”发行问题上采取了系列措施,试图打破“三高”魔咒。
在证监会“征求意见稿”推出的抑制“三高”发行的措施中,有两条措施是非常引人关注的。一是关于大小非减持与延长锁定期的承诺。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二是取消了25%的红线规定。如拟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在网上申购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明示该定价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
就第一条措施来说,管理层的意图是把大小非减持价格及锁定期与发行价格挂钩,以达到抑制发行人高价发行的目的。虽然管理层的愿望是美好的,但效果未必如愿,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关条款还是有空隙可钻的。如要求大小非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虽然表面上是把大小非减持与发行价挂钩了,但实际上对抑制高价发行作用较为有限。因为在高价发行的情况下,虽然股票破发可能性很大,甚至长时间破发,但在大非减持的背景下,尤其是选择在市场反弹期减持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完全可以通过各种利好来刺激股价走高,把股价推高到发行价之上甚至更高的位置,来帮助大小非完成减持。用股价上涨来迎接大小非减持,这种现象在A股市场普遍存在。所以这一条款对发行价的抑制作用非常有限。
再就第二条措施来说,取消了25%的红线规定,实际上不是抑制新股“三高”发行,而是放任新股“三高”发行。根据去年的IPO政策,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的,不仅发行人应召开董事会,结合适合本公司的其他定价方法,分析讨论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因素和风险性因素,进一步分析预计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公司主业的贡献和对业绩的影响。而且证监会在综合考虑补充披露信息等相关情况后,可要求发行人及承销商重新询价,或要求未提供盈利预测的发行人补充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并公告,并在盈利预测公告后重新询价。这一条款对新股发行市盈率的走高构成较大的牵制作用。然而这一条款在新一轮IPO改革中被取消了,只是要求发行人在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作出相应的说明并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这实际上是为发行市盈率的走高开了“绿灯”。
因此,从上述两大亮点来看,IPO新政较难抑制“三高”发行。而在这个问题上,简单的其实就是最好的。比如规定新股发行市盈率不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80%。这种定价由于参照了二级市场因素,属于市场化发行范畴,而且可以有效抑制“三高”发行,何乐而不为呢?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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