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3-009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
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公司经营计划,公
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币种:人民币,
下同)的企业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2、中期票据期限:3年;
3、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发行的主承销
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4、发行利率:按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6、发行上市: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将于注册后根据公司实际融资需要择机
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交易流通;
7、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营运资金及其他符合公司
发展规划的项目。
二、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
议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
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
与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
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
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
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企业中期票据,规模为本金不超过
60,000万元,期限为3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营运资金
及其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的项目。
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效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提
高公司收益,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三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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