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券商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3-002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券商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 1 月 27 日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券商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 4800 万元
人民币购买“浙商金惠吴兴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28 日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浙商金惠吴兴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简称“本合同”),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 4800 万元认购“浙商金惠吴兴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产品名称:浙商金惠吴兴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认购信托计划资金总额:4800万元人民币;
3、投资期限:十八个月;
4、预期年化收益率:8.5%;
5、投资方向:浙金汇城10号吴兴区文化休闲旅游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吴兴区东部新城文化休闲旅游综合
开发项目)
6、信托计划抵押标的:由湖州吴兴南太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吴兴南太湖建投”)以其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率不高于50%。
7、担保措施:
(1)湖州市吴兴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吴兴南太湖建投
到期还款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2)吴兴南太湖建投承诺以其持有的、拟于信托计划期间内出让的另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后,由财政返还的净收益专项用于偿还信托贷
款本息。
(3)吴兴区财政局将督促吴兴南太湖建投履行还款义务。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未向银行贷款。
9、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的支付时间:半年结算一次;
10、公司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11、公司认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出资人民币 4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2011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0.44%。
二、投资风险分析
(一)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证
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证券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收益。
2、经济周期风险
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而经济运行具有周期性的特点,而周期性
的经济运行周期表现将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产生影响,从而对收益产生影响。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变动而导致的资产价格和资产利息的损益。利率波动
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水平,导致证券市场的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使集合计划资产管理业务收益水平随之发生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4、购买力风险
投资者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而现金可能因为通货膨胀的影响
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下降。
(二)管理风险
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
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获取和对经济形势、金融市场价格走势的判断,如管理人
判断有误、获取信息不全、或对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收
益水平,从而产生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2
本集合计划预计存续期限 18 个月,具体期限以《浙金汇城 10 号吴兴区文化
休闲旅游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 D 类信托单位的存续期限为准,实际存
续期可能超过或短于预计存续期,委托人在集合计划存续期间不能赎回资金,存
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四)管理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
许可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
管理人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等
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可能导致委托资产的损失,从而带来风险。
(五)集合计划特有风险:《浙金汇城 10 号吴兴区文化休闲旅游项目集合
资金信托合同》中的相关风险。
三、对公司日常运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开展,并且由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四、公司日前十二个月内进行风险投资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的情
况。
五、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以及购买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后的十
二个月内不实施下述行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备查文件
《浙商金惠吴兴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 月 28 日
3
上一篇:百隆东方2012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下一篇:浙江美大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掌趣科技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2013.02.05
·华虹计通关于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变更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2013.02.05
·机构内参强推买入13股 周二井喷2013.02.05
·私募投资要闻节前优化持仓,并持股过节2013.02.05
·02.05红岭私募扎堆股票惨遭大曝光2013.02.05
·02.05红岭私募内部重磅资料精研独家201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