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PE募集渠道格局或将生变 第三方或受追捧
□本报记者 李香才
2012年以来,募资难成为VC/PE机构不得不面临的现实,一方面GP求资若渴,另一方面手握重金的LP却日趋谨慎。目前,我国GP募资渠道主要有FOFs、私人银行、第三方理财机构以及信托四种。一直以来,私人银行渠道一家独大,随着相关监管政策的出台,渠道格局或将相应发生变化。
私人银行渠道受限
银行中的私人银行部门掌握众多高净值客户和中小企业客户资源,正是由于这一优势,成为我国募集人民币基金的重要LP群体之一。2009年7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银行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也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但对商业银行通过私人银行部向其高净值客户提供此类产品并没有限制,目前VC/PE基金在和银行合作方面多通过这一渠道募集。
一般来说,我国私人银行为VC/PE机构募集资金,只对VC/PE机构收费,不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此外,银行还可以为VC/PE机构提供募资以外的附加服务。然而,今年初银监会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明确禁止银行销售VC/PE基金产品。这对于VC/PE机构来说,将会严重影响本来就已经处于困境的募资市场。
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尽管LP市场机构化趋势日渐明显,但是散户LP仍然是LP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散户LP数量占LP市场总数量的五成。大部分VC/PE基金均通过银行渠道来发掘LP资源,一旦银行渠道关闭,VC/PE机构将不得不考虑建立自身的销售渠道进行募资。
第三方机构或受追捧
其他几种方式中,FOFs和信托机构由于其本身特点,存在其各自的优劣势。对于VC/PE投资不熟悉或者希望分散风险的机构LP来说,FOFs是一个不错的选择。FOFs也降低了LP特别是中小型投资者投资优质VC/PE的准入门槛。但是目前国内FOFs尚处于发展初期,有待于进一步发展。此外,投资者需要向FOFs的管理者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用,还需要向FOFs所投资的VC/PE基金管理人缴纳管理费用,导致双重收费。
信托机构可以有效、快速集合民间资本,并具有严格的监管体系。但是LP需向信托公司和VC/PE机构支付管理费用和利润分成,降低了投资回报。
随着银行募资渠道的封闭,清科研究中心预计,第三方理财机构将成为VC/PE基金重点关注的合作伙伴,特别是一些大型第三方理财机构。实际上,目前已有机构开设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募资。第三方理财是指独立的中介理财机构,它们不代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能够独立地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理财需求,判断所需投资工具,提供综合性的理财规划服务。
但是由于渠道费用较高,第三方机构无疑将实力不强的基金拒之门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第三方理财机构缺乏相关监管,而且其对VC/PE产品的风险识别能力也低于银行,且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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