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关注公募降门槛机会 揽活要求不低
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随着《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规定》)正式出炉,今年6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券商、保险、私募证券基金,甚至一些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投机构都将获得发行公募基金的资格。由于准入门槛降低,对于不少资产管理机构来说,原本羡艳不已的公募业务变得不再遥不可及。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尽管放开公募资格,但是对于部分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VC/PE)来说,当前精耕细作“小而美”的私募业务可能更为现实,一旦开展公募对管理团队、经验以及人才等都将有更高的要求。
《规定》明确了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符合一定条件后可申请开展公募业务,所面临的门槛与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一致。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投机构开展公募业务的门槛,概括起来有两大方面,一方面是常规的合规性条件,比如具有3年以上证券资产管理经验,最近3年管理的证券类产品业绩良好;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健全,风险管理有效;最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等。另一方面则是资金门槛的条件,要求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证券资产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20亿元。
对照上述条件来看,尽管常规的合规性要求并不高,但资金门槛方面值得注意,要求“证券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亿”,而不是简单地要求VC/PE的资金管理规模。清科研究中心分析人员认为,这样的门槛其实并不算低,目前国内符合要求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投机构可能并不太多,并且还有要求是基金业协会会员等条件。
证券时报记者联系了数家知名机构,均回应表示密切关注私募股权投资和创投机构获准开展公募业务的进展,但目前公司层面尚无具体设想。九鼎投资有关人士告诉证券时报记者,政策放行VC/PE开展公募业务,有不少机构可能都有兴趣,但暂时不会出现蜂拥而上的现象,目前公司也正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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