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财务核查给说谎者发红牌
21世纪网 2013年以来,不足半月时间,就有科恒股份、南大光电和东吴证券3家市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而被采取监管措施。
这是继珈伟股份、百隆东方之后,证监会持续针对业绩大幅下滑的首发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监管措施,向信披违规公司发“黄牌”。
证监会创业板部主任冯鹤年表示,“这不是处罚业绩下滑,是处罚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
冯鹤年说,2012年,光伏、纺织、制造等行业的企业上市后业绩普遍下滑,企业在招股书、上市公告书中要充分说明业绩下滑的风险因素,发审会后,对发行之前业绩下滑隐瞒不报的企业要予以监管。
在1月8日正式启动史上最严厉、规模最大的针对IPO企业财务造假的清查风暴中,证监会表示自查过程中发现如发现存在粉饰或造假的行为,保荐机构、会计师主动书面报告证监局或证监会发行部。如果企业自查报告无法在3月31日提交,则20个工作日之内申请中止审查,待提交自查报告并经复核完。如果没有及时中止申请,证监会有权终止审核。
有市场分析认为,这一次IPO核查对保荐人、保荐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或许不止是像以往一样发“黄牌”那么简单,如果被查到违规的,有可能会被发“红牌”——终止上市。
隐而不报,南大光电领“新年第一罚
新年伊始,南大光电即发布公告称,1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这是2013年资本市场的“第一罚”。
证监会表示,对南大光电在上市过程中存在业绩下滑信息披露不充分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
而当时南大光电戴着绩优高增长的光环进行IPO招股。
招股意向书显示2009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仅有670万元;2010年增长至5574.49万元,增幅达到惊人的7倍多;2011年南大光电再度大步跨越,净利润增加至1.76亿元,同比增加215.57%。
由此,南大光电以66元的发行价成为当时的年度新股最高发行价。
不过上市获批后,南大光电就上演了业绩变脸大戏。
公开资料显示,南大光电在2012年7月26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称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约20%。
而在8月7日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中则披露“实现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7.71%”,并初步估计2012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同比下滑40%左右。
但随后的数据却显示南大光电的实际业绩远比此前公告的预期惨淡。
在2012年10月24日披露的三季报中,南大光电称公司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38.59万元,同比下滑72.44%;当季实现净利润2104.15万元,相比2011年同期下滑74.81%。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577.09万元,相比2011年同期下滑52.42%。
对此,证监会认为南大光电与相关中介机构7月18日提交的关于公司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如实说明,亦未在招股过程中及时地作相应的补充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南大光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提醒加强信息披露质量。对签字保荐代表人采取了“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
证监会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南大光电应在1月30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证监会打击“新军”变脸
2012年年报披露大幕即将拉开,截至1月17日,两市共有62家公司修正业绩。
值得注意的是,在95家披露业绩预告的2012年登陆A股的“新军”中,有18家预计全年业绩下滑,占比为19%。媒体分析认为,18家新公司披露业绩下滑仅仅是“冰山一角”。如果从三季度业绩表现看,已有56家新股公司在上市数月后出现业绩下滑。
针对上述现象,监管层加大了对新股公司业绩变脸的打击力度。
1月2日对科恒股份、南大光电被采取监管措施。7天之后,证监会宣布,东吴证券及保荐机构IPO信息披露违规,被出具警示函。对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邵向辉、周继卫采取了9个月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的监管措施。这是今年以来第三家上市公司因业绩变脸、信息披露违规被采取监管措施。
短短几天,有3家企业被警示,证监会打击信息披露违规力度之大可见一斑。
据深交所在2011年4月1日出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在《标准》中,深交所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触犯了信息披露违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违规、违反运作违规等事项,就会被交易所公开谴责。
而对证券公司来说,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的,分类评价时将给予相应扣分,分类级别降低将增加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比例,对其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新业务新产品试点等均会产生一定影响。
冯鹤年表示“由于经济环境变化和激烈的市场竞争,部分企业报告期内出现业绩波动是正常的。”,但他认为发审会后发行之前业绩下滑隐瞒不报的要予以监管,“今年以后若还有此类问题出现,监管措施将更严厉”。
2012年5月11日,珈伟股份在深交所上市。上市仅两个月,业绩大降9成。
这一业绩在2012年上半年新上市公司发布的业绩预告中下降幅度最大,珈伟股份成为“当之无愧”的新股业绩“变脸王”。
珈伟股份随即被指“有刻意隐瞒亏损嫌疑”。
招股书披露,珈伟股份2011年上半年净利润为5780万元,而全年净利润为5731.55万元,珈伟股份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800万元,由此可推断,自2011年下半年开始,珈伟股份业绩已经出现大幅下滑,甚至亏损。
而珈伟股份此前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对于上半年业绩大幅变脸未做任何风险提示。
与此背道而驰的是,珈伟股份甚至还在其招股说明书“大表决心”称,未来3年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年均增长30%以上。
对此信息披露违规,2012年10月9日,证监会通报对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发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监管措施的有关情况。
21世纪网了解到2012年10月10日证监会下达文件,对珈伟股份采取了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保荐人国泰君安被出具警示函,对签字保荐代表人也采取了“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措施。(21世纪网史秋实 邮箱:shiqs@21cb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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