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称,修改新股发行条件
发布时间:2013-3-1 5:06:00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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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8日说,证监会将修改新股发行条件,逐步淡化对拟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细化信息披露要求,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这位负责人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自2012年5月新一轮改革启动以来,有77家企业挂牌上市,定价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新股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平均家数分别增加了43%和62%,新股平均发行价、平均市盈率分别下降28%和36%。新股“三高”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首日破发比例上升了30%。
针对市场上关于新股发行将于4月份重启的传言,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8日说,新股发行何时重启尚没有明确时间表。对于新股发行屡次暂停影响股市融资功能的问题,上述部门负责人说,一个没有融资功能的市场不能称之为资本市场,监管部门已经提出要实现资本市场投资和融资的完全平衡,监管部门也在思考怎么来判断投融资功能达到平衡以及平衡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机制去实现。
自去年6月份以来,A股鲜有新股发行,首次公开发行(IPO)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近四个月来更是没有一只新股上市。
陶俊洁 赵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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