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新股 >> 新股要闻 >> 浏览文章

IPO财务核查系列三这一次,给说谎者发“红牌”

发布时间:2013-1-18 22:47:00 来源:21世纪网 function ContentSize(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Content').style.fontSize=size+'px';} 【字体:
document.getElementById("bdshell_js").src = "http://bdimg.share.baidu.com/static/js/shell_v2.js?cdnversion=" + Math.ceil(new Date()/3600000);
  21世纪网

  2013年以来,不足半月时间,就有科恒股份(300340,股吧)、南大光电(300346,股吧)和东吴证券(601555,股吧)3家市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而被采取监管措施。

  这是继珈伟股份(300317,股吧)、百隆东方(601339,股吧)之后,证监会持续针对业绩大幅下滑的首发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监管措施,向信披违规公司发“黄牌”。

  证监会创业板部主任冯鹤年表示,“这不是处罚业绩下滑,是处罚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

  冯鹤年说,2012年,光伏、纺织、制造等行业的企业上市后业绩普遍下滑,企业在招股书、上市公告书中要充分说明业绩下滑的风险因素,发审会后,对发行之前业绩下滑隐瞒不报的企业要予以监管。

  在1月8日正式启动史上最严厉、规模最大的针对IPO企业财务造假的清查风暴中,证监会表示自查过程中发现如发现存在粉饰或造假的行为,保荐机构、会计师主动书面报告证监局或证监会发行部。如果企业自查报告无法在3月31日提交,则20个工作日之内申请中止审查,待提交自查报告并经复核完。如果没有及时中止申请,证监会有权终止审核。

  有市场分析认为,这一次IPO核查对保荐人、保荐机构以及上市公司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或许不止是像以往一样发“黄牌”那么简单,如果被查到违规的,有可能会被发“红牌”终止上市。

  隐而不报,南大光电领新年第一罚

  新年伊始,南大光电即发布公告称,1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这是2013年资本市场的“第一罚”。

  证监会表示,对南大光电在上市过程中存在业绩下滑信息披露不充分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

  而当时南大光电戴着绩优高增长的光环进行IPO招股。

  招股意向书显示2009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仅有670万元;2010年增长至5574.49万元,增幅达到惊人的7倍多;2011年南大光电再度大步跨越,净利润增加至1.76亿元,同比增加215.57%。

  由此,南大光电以66元的发行价成为当时的年度新股最高发行价。

  不过上市获批后,南大光电就上演了业绩变脸大戏。

  公开资料显示,南大光电在2012年7月26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称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预计同比下降约20%。

  而在8月7日的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中则披露“实现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27.71%”,并初步估计2012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同比下滑40%左右。

  但随后的数据却显示南大光电的实际业绩远比此前公告的预期惨淡。

  在2012年10月24日披露的三季报中,南大光电称公司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38.59万元,同比下滑72.44%;当季实现净利润2104.15万元,相比2011年同期下滑74.81%。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577.09万元,相比2011年同期下滑52.42%。

  对此,证监会认为南大光电与相关中介机构7月18日提交的关于公司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如实说明,亦未在招股过程中及时地作相应的补充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决定对南大光电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提醒加强信息披露质量。对签字保荐代表人采取了“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

  证监会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南大光电应在1月30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ContentRigthTop();
var _bdhmProtocol = (("https:" == document.location.protocol) ? " https://" : " http://");document.write(unescape("%3Cscript src='" + _bdhmProtocol + "hm.baidu.com/h.js%3F134d911ac866f4d4b7a36889a6ef37db' type='text/javascript'%3E%3C/script%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