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新”教训能否被吸取?
张炜
浙能电力(600023,股吧)23日盘中再度跌停,尽管其收盘跌幅缩小至7.38%,但令上市首日(19日)“炒新”买入的资金被套更严重。按19日的最低及最高价计算,该股上市首日买入持有至今者浮亏达12.94%至21.19%。浙能电力上市三个交易日的“过山车”行情如此剧烈,又有多少投资者会吸取教训?
作为今年唯一挂牌的新股,浙能电力19日受到热捧,首日涨幅高达60.58%。相关数据显示,在浙能电力上市首日的炒作中,卖出的前5个席位合计卖出金额达57038.26万元,占成交额23.38%;而买入的前5个席位合计买入金额只有10561.14万元,占成交总额4.33%。浙能电力卖出前5席的成交远大于买入前5席的成交,表明“炒新”参与者主要是游资和中小投资者,主流资金则大多选择获利了结。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散户投资者如此热衷“炒新”,并非勇敢的表现,而是盲目的投机行为。以往的历史教训证明,热衷“炒新”的散户投资者大多难逃成为牺牲品。就在浙能电力上市的前几天,深圳证交所有关负责人再次提醒,深交所大量实证数据测算表明,中小投资者是“炒新”行为中最主要的利益受损方,以“博彩”心态参与“炒新”,绝大部分会被套牢。据深交所金融创新实验室曾公布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新股上市首日买入的主要是个人投资者,且大多亏损,其中保证金在10万元以下的个人投资者亏损比例高达60.75%。
“炒新”之所以成为A股市场的弊病,既与不成熟及欠理性的投资文化有关,也因为新股没有历史交易记录,上市首日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博弈容易产生“羊群效应”。对此,监管部门及交易所近年来反复加强投资者教育,但真正引以为戒的投资者并不多。沪深证交所此前采取过一些遏制“炒新”的措施,总体效果不理想。作为本轮IPO暂停前上市的最后一只新股,浙江世宝去年11月2日上市首日开盘暴涨高达505.43%。
此次IPO改革对“炒新”的遏制措施进一步升级,调整和完善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制度和停牌措施,特别是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的形成机制。其中,上海证交所要求,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换言之,待IPO重启后,沪市新股上市首日不会再动辄股价上涨1倍以上,就连浙能电力“B股转A股”首日60.58%的炒作行情也难以复制。
不过,管住新股上市首日的价格,不等于“炒新”遭“一剑封喉”。已有市场人士担心,“炒新”很可能由过去的“急火红烧”转为“文火慢炖”,即沪市新股上市首日被限于144%的涨幅,之后不排除在上市初期“击鼓传花”式上涨,甚至连续多日涨停。那样的话,“炒新”风险只是延迟暴露,最终在博弈中受损的还可能是散户。
新股“炒新”看似自发性的行为,主要由中小散户参与,却不等于没有操纵者。实际上,单靠上市首日采取价格限制措施及加强投资者教育,“炒新”之风未必会真正降温。浙能电力的“炒新”参与者亏损累累,不意味着其成为IPO重启前一堂效果显著的风险教育课。
避免“炒新”之祸,关键在于“打蛇打七寸”,强化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股价操纵行为,把“鱼肉”散户的资金清除出局,并对其严惩不贷。二级市场上没有“炒新”的“带头大哥”,盲目跟风的中小散户势必减少许多。从这一点上说,严刑峻法使“炒新”的操纵者付出代价,比“炒新”失败的教训本身更能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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