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应看齐新股发行改革
“证监会在新股发行上花足了功夫,广大股民有目共睹,但是有关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进程却很缓慢。”南京华泰联合证券史先生昨日向记者表示,不能说你解决了股市的"进"的问题就是大功告成了,相反市场“出”的问题非常关键,只管进不管出还是不健康的,呼吁管理层加大退市配套政策的执行力。
有统计数据显示,自A股开市以来,截至去年底,沪深交易所共依法终止了45家公司股票上市。即使算上今年已退市的*ST炎黄、*ST创智等,退市数相对于A股2500家公司的总规模微乎其微。根据有关统计,美国纳斯达克每年大约有8%的公司退市,而纽约证交所的退市率为6%。
在2012年,上市公司的退市制度也进行过重新修订。上交所的退市制度新增六大指标,如净资产连续两年为负、连续两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等条件满足后,即可宣告一家公司终止上市。而深交所,也将公开谴责、连续亏损、股价表现等指标作为终止上市的条件。
西部证券(002673,股吧)策略分析师段安康昨日分析,“退市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个好的新股发行制度应当需要合理科学的退市制度作为支撑,有进有出的市场格局才是最健康;当前的退市制度的执行需要大幅度的提升执行力,换句话说对于欺诈上市、财务造假、隐瞒真相的上市公司应当给予严格的监管,不能手软。”
史先生说:“符合条件的新股能上,那么符合退市条件的股票就应该全部离开市场,真诚希望管理层能够让质地优良或者有诚信的上市公司留在市场中,让那些坑蒙拐骗的上市公司远离市场,驱除出那些不守信用、只想圈钱融资的上市公司及董事长,这样A股的晴天将会到来。”
“上市难,退市更难,比生孩子还难,说的一点都不假。”对于去年新修订的退市制度和条例,南京一家投资银行的主要负责人打趣道:从业内的角度讲,退市的各项指标还是宽松的,连续三年亏损这样的条件设置留给上市公司太多的操作空间,特别是股价连续多个交易日跌破面值等,这在A股很难出现,特别是对于违背诚信造假的企业,应当直接宣布终止上市,不施以“极刑”无以震慑,万福生科(300268,股吧)这类的就应直接判"死刑"。”记者 徐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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