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证券代码: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5-004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发行 4,0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6,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9.4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78,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3,423,000.00 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725,377,000.00 元,并且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2-6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如下: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普通股不超过 4,000 万股,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61,588.21 61,075.00
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0,000.00 11,500.00
合计 81,588.21 72,575.00
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
或自有资金予以补足。
若因经营需要、市场竞争或证监会审核周期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中的全部或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本公司或子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可选择以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和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39,128,971.13 元,全部由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实际投入的时间为 2012 年 2 月 3 日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具体情况
如下:
项目总投资(万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 占总投资的
项目名称
元) 额(万元) 额(元) 比例(%)
营销网络
61,588.21 61,075.00 339,128,971.13 55.06
建设项目
合计 61,588.21 61,075.00 339,128,971.13 55.06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关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39,128,971.13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339,128,971.13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使用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339,128,971.13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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