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15-01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2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15日-2015年2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6
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5年2月15日15:00至2015年2月16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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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
股东,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即截至2015年2月10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4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1月30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
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2月11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1
传真:0755-82133453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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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
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
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文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或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
序如下:
(一)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2月16日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736;投票简称:国信投票。
3、具体投票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36273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
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3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3.00元代表对
议案3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①,3.02元代表议案3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议案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单位:元)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00
议案 2 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2.00
3
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15 年度日 3.00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3 中议项① 公司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3.01
的关联交易
议案 3 中议项② 公司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02
议案 3 中议项③ 公司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03
议案 3 中议项④ 公司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04
议案 3 中议项⑤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3.05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
报为准。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单项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
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
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2月15日15:00至2015年2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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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通过“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
①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
“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
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7日。
② 激活服务密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
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 元 校验号码
备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如忘记服务密码或怀疑被盗,可通过交
易系统挂失后重新申请。
(2)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
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具体流程如下:
(1)选择“国信证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点击“投票表决”,对相应议案进行表决,完成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个人
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
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结 束 当 日 下 午 18:00 之 后 登 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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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提
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六、其他
1、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2、会务常设联系人:马青、林旭
电话:0755-82133146 传真:0755-82133453
3、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
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30 日
6
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代为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召开的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委
托权限为:
出席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
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弃权 反对
议案 1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公
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3 中议项① 公司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交易
议案 3 中议项② 公司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之间的
关联交易
议案 3 中议项③ 公司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
议案 3 中议项④ 公司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关
联交易
议案 3 中议项⑤ 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附注: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
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或在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对应的空格内,填写票数。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
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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