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2013-1-22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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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聘任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本委员会提名聘任刘贤才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刘贤才先生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认为刘贤才先生符合担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刘贤才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3、我们同意提名刘贤才先生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并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张敦力黄锐
林超群 张振国
2013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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