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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一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5 来源:不详 function ContentSize(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Content').style.fontSize=size+'px';}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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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56     证券简称:光一科技    公告编码(2013)0111-002 号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3年1月11日下午二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月4日以专人送
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龙昌明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
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龙昌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聘任王海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邱卫东先生、戴晓东先生、沈健先生、赵俊平先生、蒋
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戴晓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蒋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议案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聘任文志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属审计部经理,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
事已就此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
则,董事会选举产生了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龙昌明先生、王海俊先生、李和渝先生;龙昌明先生任
主任委员;
   (2)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龙昌明先生、廖家河先生、曲凯先生;曲
凯先生任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廖家河先生、曲凯先生、邱卫东先生;廖家河先生任主
任委员;
    以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能扩大建设项目”原计划建于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以西,福特研发中心以南地块(土地使用证号:宁江
国用(2012)第 02547 号)。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同意将项目的建设地点
变更为与原募投项目地点相邻地块(土地使用证号:宁江国用(2012)第 22486
号),该两宗土地公司均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使用
募集资金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不变。变更建设地点后将有利于公司合理进行资源配
置,不仅能使公司获得较大的发展空间和优越的发展环境,而且也便于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与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此事
项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光一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授信及贷款业务事项审批的议
案》;
    为提高公司融资效率,降低筹资成本,董事会对银行授信及贷款的审批权限
进行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授权董事长龙昌明先生代表董事会行使单笔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且余额
(在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的审批权限,
以及单笔不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且余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的银行融资(包括
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打包押汇等贷款方式以
及履约保函)的审批权限,该授权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
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及修订了相关制度,具体情况如
下:
   (1)《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7)《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8)《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9)《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4 日
附件:人员简历
    一、董事长龙昌明先生简历:
    龙昌明先生,196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1987年毕业于南京工学院无线电系,致公党党员。1987年至1997年任职于南
京军区前线歌舞团舞美队,担任文职干部;1997年至2000年任职于江苏光一电子
有限公司,担任技术负责人;2000年至今任职于江苏光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
任董事长;2006年至今兼任江苏苏源光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光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并任公司股东单位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龙昌明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日,龙昌明先生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996.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并通过持有江苏光一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15万元股权(出资比例61.5%)间接持有本公司20.15%的股份,
合计持有本公司31.65%的股份。龙昌明先生配偶熊珂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12.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9%,并通过持有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165万元股权(出资比例16.5%)间接持有本公司5.41%的股份,合计持有本公
司6.7%的股份。除此以外龙昌明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总经理王海俊先生简历:
    王海俊先生,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1993年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机械制造系,1993年至2000年任职于煤炭科研
总院南京研究所;2000年至2007年任职于江苏光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
经理、总经理,2006年至今兼任江苏苏源光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光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至今担任南京市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
2007年被评为南京市中青年行业学术学科带头人。截至公告日,王海俊先生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86.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王海俊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三、副总经理简历:
    1、邱卫东先生,1965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 年毕业于东南大学无线电系,获工学学士学位;
1991 年获得东南大学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2002 年获得东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1986 年至 1987 年在东南大学理化系工作,担任团总支书记;1988 年至
1991 年在东南大学团委工作,担任部长;1992 年至 2002 年任职于东南大学东大
集团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其中 2000 年至 2002 年兼任南京东大微电子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理;2002 年至今任职于江苏光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2003 年至今兼任江苏苏源光一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至今兼任江苏苏源
光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邱卫东先
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43.4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5%。邱卫东先生未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邱卫东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戴晓东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00年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工业会计专业。1993
年至1996年任职于华东地勘局,担任成本会计、科长;1996年至1997年任职于江
苏康宝实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1997年至1999年任职于江苏光一电子有限
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00年至今任职于江苏光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
总监,2009年至今兼任江苏苏源光一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光一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截至公告日,戴晓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3.4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5%。戴晓东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沈健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93年毕业于东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系,获本科学历,2001年毕业于东
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MBA学位。1993年至2000年任职于江苏农垦局/江苏农垦
集团计划财务处,2000年至2001年任职于南京金迈博通资讯有限公司,担任技术
总监;2001年至2002年任职于南京汉信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2年至2009
年任职于江苏光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江苏光一环保工程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任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截至公
告日,沈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9%。沈健先生
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赵俊平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1985年毕业于东南大学,1985年至1986年任职于南京电视台电视节目制
作中心;1986年至1988年任职于无锡无线电厂录音机分厂,担任技术副厂长;1989
年至1994年任职于南京华夏通讯设备厂技术部,担任经理;1995年至1999年任职
于南瑞集团华宁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总工程师;2000年至2007年任职于浙江
电力高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7年任江苏光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现任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公告日,赵俊平先生直接
持有本公司股份14.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6%。赵俊平先生未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5、蒋悦女士,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财会专业,1994年至1998年任职于
利源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历任总账会计、副经理;1998年至2001年任职于南京
澳派实业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1年至2006年任职于舜天
轻纺吉源进出口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2008年至2010年任职于大贺
安康集团,担任财务总监;2010年至今就职于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
事务代表。截至公告日,蒋悦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蒋悦女士未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四、财务负责人戴晓东先生简历详见前述副总经理简历
    五、董事会秘书蒋悦女士简历详见前述副总经理简历
    六、审计部经理简历
    文志新先生,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1999年毕业于南京广播电视大学专科,2009年获得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1999年至2005年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团公司,分公司财务经理;2006-2007年
任职于南京宏图三胞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8年至今任职于江苏光一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至2011年任财务部经理,2011年至今任审计部经理。
截至公告日,文志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4%。
文志新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七、独立董事简历
    1、李和渝先生,195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
学历。1982年毕业于东南大学动力工程系,1982年至1990年任职于东南大学电气
工程系,担任助教、讲师;1990年至1992年任职于江苏省灌云县,担任科技副县
长;1992年至1999年任职于东南大学电气工程系,担任党总支副书记兼副系主任、
副教授;1999年至2006年任职于东南大学学生处,担任副处长(正处级);2006
年4月至今任职于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担任党委书记;现任光一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公告日,李和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李和
渝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廖家河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
科学历。199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数学系,1992年至1998年任职于北京有机化工厂;
1998年至2002年任职于中天信(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
2002年至2004年任职于北京天华会计事务所,担任经理;2005年至2011年8月担
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原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8月至今
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廖家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廖家河先生未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3、曲凯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199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1992年至1994年任职于吉林省土地管
理局;1994年至1997年任职于长春市房地产律师事务所;1997年至1999年任职于
北京京融律师事务所;1999年至2003年任职于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2003年创
办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2012年任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
任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公告日,曲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曲凯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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