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603003)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上海
二○一三年一月
1
目 录
1、大会须知及表决办法-------------------------------------------------- 3
2、大会议程------------------------------------------------------------ 6
3、《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13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7
4、《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2
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大会期间,
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
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利。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 2013 年 1 月 23 日 17:00 以前办理参会登记,
并需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 1 月 24 日下午 14:00 前到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 88 号上海衡山度假村珠江厅办理签到登记,未在
下午 14:00 前办理签到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能参加会议表决。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提前进行登记,由主持人安排
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举手示意,并按照主
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 2 次,
第一次发言的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第二次不得超过五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将
不再安排发言。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
先报告所持股份数。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保荐代表人、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
会场。
七、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进行
录音、拍照及录像。
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事项为:
编号 议案名称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 否
1
银行申请 2013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否
2
保的议案》
二、监票人与计票人的产生及其职责
1、在对议案审议表决前,由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举手表决方式推
举 2 名股东代表和 2 名监事代表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2、计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人数以及代表股权数;
(2)清点票数,根据股东名册对照审核登记手续或有效证件是否齐全(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去掉无效票,统计有效票数和每一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3)计票结束,宣读计票结果。
3、监票人负责对投票和计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投票与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2、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务必填写股东信息,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签字”处签名,并保持表决票上股东信息的完整性。
3、每一表决事项均为单选,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
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4、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当场统计选票,并由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的全过
4
程进行监督。计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宣读计票结果,监票人宣读监票结果,大会
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5、本次审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 1/2 以上通过。
5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2013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 88 号上海衡山度假村珠江厅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增增
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开始。
二、由董事会秘书宣布大会须知及表决办法
三、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推举 2 名股东
代表和 2 名监事代表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四、由计票人和监票人核实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人数以及代表股数。主
持人宣布股东、股东代表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审查会议有效性。
五、审议大会议案
编号 议案名称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 否
1
公司向银行申请 2013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 否
2
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七、现场表决统计
八、由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九、大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监事、主持人等签署会议决议、记录
十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6
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 2013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扩大销售规模,占据行业中的领先地位,结合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12 年度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情况及资
金需求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 2013 年度授信总额
385,000 万元人民币,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
表人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
目前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120,000 万元人民币;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90,000 万元人民币;
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徐汇支行申请 25,000 万元人民币;
向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申请 30,000 万元人民币;
向招商银行上海营业部申请 20,000 万元人民币;
向兴业银行上海浦东支行申请 20,000 万元人民币;
向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申请 15,000 万元人民币;
向南京银行上海分行申请 6,000 万元人民币;
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 5,000 万元人民币;
向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申请 30,000 万元人民币;
向南洋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 6,000 万元人民币。
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及融资业务如下:
广东龙宇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
5,000 万元人民币、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申请 7,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业务;
上海华东中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拟向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申请贷款 3,000
7
万元人民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贷款 3,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授信额度授权的有效期至 2014 年 6 月。对于该等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
融资、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授信额度担保)、委托担保等相关事项,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相
关文件,不再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述 2013 年度授信总额内,申请上
述明细以外的其他授信或融资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超出上述
2013 年度授信总额的,需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及/
或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2013 年度授信
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特此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 月 24 日
8
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部分子公司因营运资金之所需,拟向相关银行申请 2013 年度授信额度及融
资业务,具体明细如下:
广东龙宇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
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申请 5,000 万元、向华夏银行广
州分行营业部申请 7,000 万元融资业务;
上海华东中油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
拟向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申请贷款 3,000 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分行申请贷款 3,000 万元。
以上融资业务由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授权徐增增女士签署该等融资相关担保的有关法律文件,并
赋予其转委托权。
上述授信额度及融资业务的授权,有效期至 2014 年 6 月。
《关于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特此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 月 24 日
9
上一篇:明星电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
下一篇:金河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机械行业首推两板块 4股强烈推荐2013.01.22
·煤炭开采基本面持续向好 板块有望重回上涨轨迹2013.01.22
·发审委2013年第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2013.01.16
·发审委2013年第8次工作会议公告2013.01.18
·德威新材2012年业绩预告公告2013.01.18
·海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201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