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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PE有条件纳入监管

发布时间:2013-2-23 14:01:25 来源:经济观察报 浏览: 【字体:

  胡中彬

  在新《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新基金法)对PE监管方面持续数年的博弈暂时画上休止符后,针对PE的监管动向仍然在持续。尽管在此前不久公布的新基金法中,PE机构并未能够进入新基金法的监管范围,但近期,证监会则先后发布了多个和PE机构相关的政策,施加其对PE的影响力。

  2月20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前,证监会也在其他方面“渗透”着对PE行业的影响力。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基金业协会)近期也首次吸纳PE基金的加入,弘毅投资等近20家PE机构以特别会员的身份加入了基金业协会。此外,证监会也给PE基金带去了一些“恩惠”,证监会也在公布的新规中允许PE基金能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进入公募基金行业。

  部分PE涉调

  2月20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引得PE行业关注的是,该《暂行办法》将目前尚未纳入监管的、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私募基金纳入了调整范围,还包括新基金法第154条规定的“类基金”。《暂行办法》要求证券资产管理规模超过1亿元的机构应当到基金业协会进行登记。这些机构不仅包括目前的“阳光私募”管理机构,还包括PE、VC等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只要其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即应当进行登记。

  而按照规定,一旦其需要进行登记,那该公司就得满足证监会要求的“实缴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有两名持牌负责人和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等条件。

  尽管目前大部分PE机构并未直接投资于上述规定所指的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尚未直接受到该《暂行办法》的限制,但PE行业中也存在不少机构参与二级市场投资,如弘毅投资、新天域资本等。

  对此,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公开表示,PE/VC没有明确纳入新《基金法》,证监会已经与发改委等部门进行沟通,尽量统一监管规则和监管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下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对新基金法进行第三次审议并最终通过该法,一直受到的对PE/VC监管问题最终以PE/VC在这次审议中未被纳入《基金法》调整而暂时告一段落。

  “我觉得最理想状态是把VC和PE纳入到新基金法当中来,可惜最后的结果是VC和PE都没有纳入本法调整。”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日前表示,这主要有三个原因:理论上未形成认识;监管主体方面存在争议;市场对本法的修订有误解,认为是政府强化监管。

  试水公募监管

  事实上,在上述对将部分PE基金纳入监管的《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前,证监会已经从诸多方面开始对PE行业带来影响。

  在《暂行办法》发布两天前,证监会还专门发布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下称《公募基金管理规定》),明确表示符合条件的PE/VC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这对于PE基金扩展产业链,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资产管理服务是一则重大政策利好。

  照此要求,PE/VC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符合一定条件后可申请开展公募业务,所面临的门槛与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一致。基本的条件包括具有3年以上证券资产管理经验,最近3年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等;要求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证券资产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20亿元。而另一要求则应该是基金业协会的会员。

  事实上,这也为证监会将PE机构吸纳到基金业协会埋下了伏笔。

  去年年底,久银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弘毅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合伙)这两家私募股权机构也首次以特别会员的身份成为基金业协会中的成员。而在此后一个月时间中,不断有PE基金乃至地方PE协会加入基金业协会。

  如证监会公布的第三批基金业协会特别会员名单显示,入会机构不仅有鼎晖、广东中科招商、天津赛富盛元投资管理中心、中信并购基金等这些PE机构,也有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广东股权投资协会和无锡市创业投资协会等3家地方PE协会。至此,已经有十余家知名PE机构先后加入到基金业协会阵营。

  事实上,包括弘毅投资在内的部分PE机构目前已经开始涉猎二级市场的投资业务,包括参与已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并购重组等领域,还有的私募投资机构并不是纯粹的PE基金也不是私募证券基金,而是两者相结合的实体,这些类资产管理机构都有意愿申请获取基金业协会特别会员资质。

  “不需要额外的条件和负担,但加入基金业协会能够对未来开始证券投资业务有所帮助,另外也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投资者眼中的公信力。”一位加入了基金业协会的PE机构高管称。

  在发布的《资产管理类特别会员入会工作指引》中,基金业协会规定:“对于本条规定的特别会员,协会将向相关部门推荐开立证券集合投资账户,参照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自律管理。”

  而另一位行业人士则称,从证监会目前的监管动向来看,非常巧妙地绕过了对PE行业直接监控,而通过基金业协会间接施加影响力。“PE行业之前较为反对证监会插手PE监管,就是担心监管态势趋严,证监会目前也是想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释放更多柔和监管的政策动向,有利于拉拢PE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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