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四大死穴待解 欺诈上市惩戒跟不上
□李允峰
新股发行四大死穴待解
新股发行之所以陷入困局,有四大“死穴”:股权两元化、上市审核和定价权非市场化、欺诈上市惩戒跟不上、缺乏吸引核心优质公司上市的动力。
股权两元化是指目前的上市公司股票分为限售股和流通股,新股上市时流通股只有25%。过去股票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其实区别不大,限售股和流通股成本不同,由于新股发行流通比例过低,一上市就会导致高溢价,成本本来就低廉的限售股兑现欲望强烈,于是股市成了限售股的提款机。当然,已经上市的公司也存在股权两元化问题,导致了股价虚高,而新股发行定价是参考二级市场定价的,二级市场定价虚高,新股发行价格自然就会水涨船高。股权两元化问题不解决,上述病症会长期存在。
上市审核和定价权非市场化,导致了新股发行难以市场化。监管层代替投资者判断哪些公司适合上市,本身就让公司上市附带了某种价值,况且审核权应该是交易所而非证监会。至于新股定价,现在沪深股市发行新股采用统一定价方式,询价机构为了中标必须报高价。建议采用美国的定价方式,发行定价按照各投标者的报价从高到低排列,中标之后,机构投资者需按各自的申报价格认购,以遏制机构虚报高价的冲动。
欺诈上市惩戒跟不上,让投资者对新股发行心有余悸,更不要说有信心了。从绿大地到万福生科,各种造假手段和欺诈投资者的行为让人瞠目结舌,上市公司上市后谋得了数亿资金,而对其的惩戒多数停留在刑事和行政处罚上,罚款金额与它们得到的相比是九牛一毛,这种惩戒机制让投资者对新股发行常怀戒备之心。如何让这些欺诈上市的公司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投资者获得赔偿,是管理层不能回避的问题。
至于A股缺乏吸引核心优质公司上市的动力,从国内很多最有盈利能力、最优秀的公司没到A股上市就能窥得一斑。优质上市公司永远是资本市场最抢手的资源,想方设法提供便利条件,尽快让这些国内核心优质公司到A股上市,是提升证券市场魅力的最有效手段之一。
投资者期待的“深化”新股发行改革是真正的深化,而不是“强化和规范信息披露”这种隔靴搔痒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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