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炒新须在三方面发力
这三方面分别为集中发行、降低单位市值购买份额、税费调控
■本报见习记者 乔誌东
“目前机构打新、炒新的风险较低,基本上不亏损,所以需要提高炒新风险,在新股和老股之间做好进一步的平衡。”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微博]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IPO重启后的第一轮新股发行告一段落,首只新股纽威股份上市已经满月。在本轮新股发行的过程中,机构作为网下配售的主要投资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据公开数据显示,第一轮新股发行的过程中,72家券商共参与询价6277次,占总询价的两成。其中,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公司和兴业证券参与询价次数最多,分别为469次、348次和342次。
“本次新股改革严控‘三高’,加之老股转让,发行时估值有所控制,导致二级市场存在炒作空间;同时根据交易规则,新股实际可成交的范围和规模都非常小,想首日抢筹的投资者都得往价格上限报,容易出现开盘即‘秒停’的情况。”国泰君安一位分析师表示,根据现行的规则,“炒新”者只需要很少的资金就能将股价拉到价格上限,被临时停牌后无需再动用别的资金护盘,“炒新”成本大大降低。
李大霄表示,要更好地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第一,把改革力度和市场可承受程度统筹平衡好;第二,加大打新、炒新的风险和难度,提升门槛,以免热衷炒新的普通投资者买在了“珠穆朗玛峰的顶端”。
他还提出,为了进一步抑制炒新冲动,应让新股发行的节奏更集中,增加新股每天发行的家数,进一步延长发行和上市的时间间隔;在市值配售的规则方面,可以考虑降低单位市值可购买的份额;在税费方面,新股申购可以考虑首年增加1倍或多倍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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