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大军“体检”剑指虚假上市
记者 沈梦捷
晚报讯 证监会昨天通知,将于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拟于近期对IPO在审企业的财务报告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本月17日,证监会副主席兼发行部主任姚刚已对外传达,将在近期对IPO再审企业财务报告做专项检查,以此促进相关企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打击和预防财务造假和欺诈上市。
《通知》要求,各中介机构在开展2012年年度财务资料补充和信息披露工作时,对首发公司报告期内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同时,要求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在发行人补充报送2012年度财务资料时,将自查报告报送证监会,报送截止日为2013年3月31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和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将就中介机构自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此基础上组织抽查。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还明确本次专项检查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遏制虚假信息披露行为。 《通知》要求首发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坚决遏制虚假信息披露行为。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将转相关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发现财务造假、利润操纵等明确线索的,将转稽查部门做进一步调查;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发行人不配合中介机构实施核查,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一经初步查实,将依法移送立案稽查。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将促使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审慎执业,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打下坚实基础。自《通知》下发后,中介机构仍未尽责履职的,一经发现并查证核实,将依法予以严惩。
姚刚还表示,除了检查在审企业之外,已经上市的公司如果上市不久即出现业绩大幅下滑,且存在重大遗漏信息没有披露的,证监会也将追究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责任。 “对业绩造假,隐瞒重大信息的企业,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进行查处,证监会还将采取措施,推动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向公司追偿因公司虚假披露遭受的损失。 ”
市场分析人士表示,上述《通知》出台,800多家排队企业中将有不少公司自动出局。再加上要补充2012年财报,未来可能会掀起IPO撤退潮。
在终止IPO申请的企业中,一方面可能是因财务报表、家族关系等问题被迫终止。但也不排除部分公司自动撤销,转向其他融资渠道。而且在境外上市条件放宽、地方股权交易所兴起以及新三板等快速扩容,可能会有更多的公司主动撤销A股上市申请,其中创业板公司或成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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