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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堰塞湖”面临“泄洪” 退市制度知易行难

发布时间:2013-3-21 10:33:00 来源:现代金报 function ContentSize(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Content').style.fontSize=size+'px';}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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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原中行董事长肖钢接任证监会主席之后,悬而未决的IPO“堰塞湖”显然是摆在面前最为棘手的问题,而退市制度能否进一步严格执行,考验着资本市场改革政策的延续性。如何保护投资者权益已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IPO何时开闸放水?

  今年1月,证监会史无前例地启动了800多家IPO在审企业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分为3月底结束的自查阶段、4月至5月证监会主导的复核阶段、以及随后的重点抽查。此次核查的重点是企业的业绩变脸和财务造假。

  根据证监会最新公布的IPO申报企业情况表显示,上周新增的IPO终止审查企业达到12家,终止审查数量、密集程度创下2013年以来之最,且这12家企业均为创业板拟上市企业。至此,进入2013年以来,创业板共有32家企业的IPO申请被终止审查,主板及中小板共有9家企业被终止审查。

  随着终止IPO审查企业数量的增多,IPO申报也陷入冰封期。截至目前,已有六周没有新增初审企业。

  然而,新股发行不可能长期停滞,早晚要“开闸放水”,但这个高悬在股民头顶的“堰塞湖”如何平稳泄洪,已成为新任证监会主席面临的首要考验。

  退市制度会否形同虚设?

  此外,退市制度也面临着如何常规化的考验。

  从2012年来看,最终退市的只有两家上市公司,这无疑与市场的预期相差甚远。监管层在此问题上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妥协,说明改革知易行难。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在新退市制度安排中,暂停上市的复牌标准偏低,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的标准也很低。

  资深经济研究人员熊锦秋指出,发行人通过造假向外发行部分股票,部分投资者被挟持、成为阻碍公司退市的“人肉盾牌”,如果担心影响这部分股民利益、不尽快建立造假公司直接退市制度,那么造假上市就有利可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表示,在金融领域,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要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这对资本市场下一步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加明确、更有针对性的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证券法》的修改呼声渐高,在行业内基本形成共识。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称,要从投资者保护角度推进《证券法》修改,研究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强化投资者民事赔偿责任;推动《证券期货投资者保护法》制定,同时推动完善诉讼维权的相关法律。可见,监管层将从源头上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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