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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核查不过隔靴搔痒

发布时间:2013-1-20 16:31:00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function ContentSize(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Content').style.fontSize=size+'px';}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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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900家公司排队等待上市,是股市难以承受之重,也成为压在监管部门心头的一块巨石,逼迫监管部门不得不采取强硬的措施来疏导这一堰塞湖。期初还通过停滞审核、批文流程促使拟上市公司“知难而退”、主动自觉地撤回上市申请,哪知在上市所带来的巨额利益驱使下,一干公司不惜拼血本维持着高昂的上市成本,誓将上市之路走完,一次上会不行,还有二次、三次。于是监管部门怒了,祭出杀手锏,明令中介机构自查、而后再由监管部门核查,可谓磨刀霍霍。

  对此,二级市场一片欢呼雀跃——IPO悬湖终于有了疏导的方向,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于股市无微不至的关怀!其实从郭树清主席履任以来推出的各项政策,无论是加大分红力度还是为股市开源引入资金,无不体现出监管部门的拳拳之心,但IPO悬湖果真有了疏导的方向了吗?我不以为然。

  我们需要了解IPO堰塞湖到底是如何产生的,其本质原因就是期待上市的公司数量远远超过了二级市场所能够消化的速度。IPO的堰塞湖绝非是在去年9月新股发行暂停后积累起来的,恰恰是在此前一年多的时间里堆积而成。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因此,不从根本上解决IPO需求和股市消化能力之间的矛盾,而仅仅缓解一时之数量和压力,无异于隔靴搔痒。

  一,首先应当考虑的是降低IPO需求。从过往的IPO记录来看,真正存在融资需求的公司并不多,而真正握有值得去上市融资项目的公司更是少之又少,为了谋求上市不得不编造出各种“借口”。这样必结恶果,最常见的就是上市后疯狂投资、盲目扩张产能,导致后期产能过剩、业绩下滑。更有甚者,干脆把上市募集到的巨额资金存进银行,帮助银行平衡资产负债表。

  事实上,这些公司的上市绝非出于产业需求,眼睛都是在瞄着资本利益,也即上市前后公司股权价值的巨大落差,以及减持后所能带来的“财务自由”。因此斩断圈钱之手的根本在于要让拟上市公司明白,上市不是造富机。

  建议:可以将业绩增速与原始股解禁相捆绑。例如上市后业绩增速相比上市前出现大幅下滑的,可适当延长原始股锁定期;而对于业绩变脸者,更应责令其在业绩回复到上市前水平之前,禁止原始股流通。同时,新近实施的分红个税制度也是个值得推广的政策,将解禁股的个人所得税与持股期捆绑,也将是个有益的尝试。

  二,创投机构突击入股的现象尤为值得关注。从小非减持数据来看,PE机构进行的Pre-IPO是减持最不遗余力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却又是对上市公司本身经营业务影响最小的部分,那么凭什么让他们来享受上市前后巨额的资本利差呢?从国外创投市场来看,也存在有Pre-IPO业务,但绝非主流,而在国内却俨然成为了一级市场暴富的不二法门,这显然是有违公理的。

  建议:应当严审非经营层人员在上市前的突击入股行为,禁止上市前3年内任何PE机构入股也不为过。没有这些PE机构的怂恿,拟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东本就明白上市不是这样容易,IPO的需求端自然会减少,至少会趋于理性。

  三,再来说二级市场的消化能力。股市有句流行语:不缺钱,只是缺信心,这很精辟。对于IPO,为什么投资者反对声一浪高过一浪?归根到底是新上市公司质量太差,业绩变脸频频,带给投资者的伤痛和噩梦远远多过“财产性收入”。但关键问题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比登天还难,而且很难有量化的标准。

  风险通常是诞生于未知,而信息一旦明确就谈不上是什么风险了,进而也就很难侵害到投资者的切实利益。例如新近被监管部门处罚的南大光电(300346,股吧),在过会后、上市前隐瞒了业绩出现下滑的情形,同时仍然向投资者传递业绩高速增长的“幻觉”并以超过60倍市盈率高价发行。试想,倘若事先能够向公众投资者传递出该公司本身经营存在的风险,二级市场还会如此乐观吗?还可能在询价时给出天价市盈率吗?

  这并不能简单地责怪发审委,毕竟术业有专攻,仅凭借发审会上那几个人区区几个小时的研读,又怎么可能理解长达数百页、宛如天书般的招股说明?对此我认为,与其纠结于上市公司盈利可持续能力的审核、与精通于公司业务特征的一干高管“扳手腕”,倒不如疏通拟上市公司与公众的交流沟通渠道,让更多的投资者乃至社会公众为拟上市公司把脉。

  现在的事实却是,根本没有可供拟上市公司与公众交流的平台,甚至还有上市前的缄默期。一方面,拟上市公司难以向潜在的投资者传递信息、赢取投资人的信任;另一方面,对拟上市公司持有疑虑的观点也难以及时、广泛地向公众传达,甚至有不少拟上市公司在上市前都已将各主要媒体“公关”好了,正面广告铺天盖地、负面信息却言路阻塞。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果有拟上市公司存在造假,总会有人知晓,或是内部人士,或是同行竞争者,抑或只是旁观的专业人士。如果有条件、有平台来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远比发审委中的几个“高精尖”人才靠谱得多。

  建议:在证监会网站上设置拟上市公司的公开交流平台,可以由各方人士提出针对拟上市公司的质疑和问题。拟上市公司也有权利和义务来进行释疑,把IPO发审公开化,不再如此之神秘,投资者的信任和信心也必将随之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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