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持有市值可重复使用参与同日多只新股申购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2月15日讯 12月13日,深交所和中国结算联合发布了《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办法》)及修订后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就市场关心的同日多只新股发行时持有市值是否可与重复使用问题,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同一交易日内参与多只新股申购的,市值可重复使用。若某一交易日有多只新股进行网上发行,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市值可重复使用,投资者可以此为据分别参与多只新股申购。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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