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财务检查收官 三成企业申请终止
见习记者 程丹
证监会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首次公开募股(IPO)财务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据了解,目前现场检查工作已完成,共有622家企业提交自查报告,268家企业提交终止审查申请,终止审查数量占此前在审IPO企业家数的30.49%。
证监会于2012年年底启动首发公司财务会计信息专项检查工作,历经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自查、发行审核部门对自查报告进行审阅、证监会组织经验丰富的会计师进行抽查等三个阶段,检查汇总的相关意见陆续反馈给发行人和中介机构。
发言人表示,通过对自查报告的审阅及抽查工作,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财务基础较为薄弱、内部控制质量有待提高、会计处理不恰当、招股说明书财务信息披露针对性不足等情况;部分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未严格遵守执业准则,核查程序不到位,未能保持必要的执业敏感和谨慎性等情况。对这类问题,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会通过反馈意见向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明确提出,要求整改落实。
据悉,此次检查中还发现个别企业存在体外资金循环、虚构交易或代垫成本、虚增业绩等违法违规问题的线索。其中,河南天丰节能板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秋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已移交稽查部门,其他涉及弄虚作假的公司,发行监管部门将严格对照相关立案标准,符合标准的,将移送稽查部门。其中,天丰节能的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601788,股吧),秋盛资源的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
发言人表示,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工作,核心目的是落实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升诚信意识,切实履行信息披露和尽职调查责任,也是为了切实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发言人指出,要清醒地认识到提高IPO信息披露质量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任务,不可能通过一次专项检查活动就解决全部问题。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提升发行监管工作的有效性。一是充实和细化IPO信息披露规则,强化披露要求;二是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在发审会前对中介机构底稿进行抽查;三是要求保荐机构加强内核制度建设,将原由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主持的问核工作关口前移;四是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将预披露时点提前到受理即预披露;五是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稽查部门已制定了立案标准,发行监管部门将总结日常监管经验,特别是本次专项检查积累的经验,认真执行立案标准,发现重大违规线索,立即移送稽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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