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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津药业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发布时间:2015-3-24 来源:不详 浏览:次 function ContentSize(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Content').style.fontSize=size+'px';}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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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1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
的通知》(深证上[2015]108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龙津药业”,股票代码:“002750”,本次
公开发行的 1,675 万股股票将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上市交易。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当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投资价值
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未
披露重大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未披露重大事项,公
司近期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计划或其他筹划中的重大事项。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实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根据
经审阅的财务数据,公司 2014 年全年营业收入 18,740.21 万元,同比增长 4.78%。
受公司固定资产折旧、人工等成本大幅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57.30 万元,同比下降 15.30%。

    四、根据截至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市场销售情况,及公司编制的年度
经营预算等,因经销商 2015 年 1 月为春节备货、上年同期广告宣传费较多等原
因,本公司预计 2015 年 1 季度的收入同比增幅为 10%至 20%;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幅为 20%至 55%。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本公司拥有注射用灯盏花素、注射用降纤酶和注射用甲硫氨酸维 B1 等 10
个药品品种,但受制于产能有限,本公司将疗效显著、质量稳定、市场前景广阔、
盈利能力强的心脑血管疾病治疗药注射用灯盏花素作为主导产品。报告期,注射
用灯盏花素的销售收入占本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56%、
83.68%、90.60%和 94.37%,销售毛利占本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9.58%、97.43%、95.81%和 99.52%。注射用灯盏花素的生产和销售状况决定了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及盈利水平。如果未来注射用灯盏花素的生产或销售状况
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本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注射用灯盏花素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
建成后,本公司注射用灯盏花素的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将显著提高,产能有
限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若注射用灯盏花素的生产或销售状况未来发生不利变化,
本公司还可以利用阶段性闲置产能和现有的销售渠道进行本公司拥有药品批准
文号的其他 9 个药品品种或其中部分药品品种的生产、销售。此外,本公司多年
来致力于对灯盏花素的全方位研究,深入挖掘其在不同科室的学术价值,不断进
行二次开发。同时,本公司还依托研发中心,采用内部自主研发与外部引进吸收
相结合的产品研发策略,利用云南动植物王国特有的资源优势,开展以中草药活
性成分及其衍生物为对象的研究工作,积极进行心脑血管类、抗肿瘤类、代谢类
新药的研发,重点研发一类创新药物。

    虽然注射用灯盏花素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及公司的新药研发有助于改善公司
产品结构,但因新药研发到投产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公司目前阶段的主要产品
仍为注射用灯盏花素,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仍然存在。

    2、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本公司主导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及其他药品共计 6 个药品品种列入了《国家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09 年版)。根据《国家发展
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发改价格【2005】1205 号、发改价格【2010】429 号)、
《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09】2844 号)的规
定,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自 1998 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对药品价格进行了 30 多次降价,涉及 2,000
多种常用中、西药。随着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降低药品价格政策
的实施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或出台,我国药品降价的趋势仍将持续,本公司
产品的销售价格可能会因此而降低;医药产品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医院药品
招投标采购方式的进一步推广和变革,也可能导致本公司产品价格的下降。

    此外,在“以药补医”的现行机制下,公司产品价格如果下降也可能在一定
程度上对销量产生不利影响。

    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地方增补品种调整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 2010 年起陆续成为云南、山东、河南、天津、
重庆等 5 省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 年版)的地方增补品种,之后该产品
在上述区域的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占公司药品销售收入的比例由 2010 年的 20.6%
增长至 2014 年 1-9 月的 46.98%。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卫生部令第 93 号)于 2013 年 3 月 13
日发布后,部分地区完成了基药增补工作。其中,根据重庆市卫生局 2013 年 10
月 25 日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2013 年版),注射用灯盏
花素未进入该目录。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包括云南、山东、河南、天津在内
的部分省、市及自治区尚未公布本地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年版)增补
目录。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 年 9 月 5 日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
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2012 年版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适应基层用药需求,不鼓励进行新的增补。为促进双向转
诊、建立分级诊疗,兼顾不同医保支付水平和基层与当地公立医院用药衔接,城
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可暂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
求,从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满足
患者用药需求,落实零差率销售”;“积极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和优势,鼓励广泛使
用中医药”。

    根据该意见的要求,自该意见发布之日起,其他尚未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
录》(2012 版)增补目录的 22 个省市将不会再提出相关增补目录,各省市的城
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可暂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
求,从医保(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药品。

    本公司主导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为上述意见鼓励使用的中医药品种,但若该
产品不能进入各地区出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外常用药品清单,产
品在该地区的销售将受到影响,进而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4、项目建成投产后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由于以下主要因素的影响,本公司存在项目建成投产后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1)折旧大幅增加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 34,500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32,928 万元,
该项目于 2013 年 11 月通过 GMP 认证投入生产后,本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大
幅提升,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2,001 万元,而新建项目需视产品市场销售情
况逐年增加产量,其利润将逐步体现。

    (2)老厂区停产,募投项目存在磨合期

    作为无菌药品,注射用灯盏花素的生产应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药
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的要求。因计划实施整体搬迁,本公司未
对老厂区按照前述要求进行改造,老厂区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后不得继续生产注
射用灯盏花素。目前,本公司产品全部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灯盏花素生产基地
生产。

    虽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且该项目已通过
GMP 认证并于 2013 年 12 月投产,本公司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显著提高,
但短期内可能因设备、生产工人需要进行磨合而使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3)人力成本增加的风险

    本公司 2013 年职工薪酬总额为 2,723.92 万元。本公司募投项目注射用灯盏
花素生产基地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新区马金铺乡的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内,与
昆明市老厂区相比较为偏远,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已整体搬迁至该项目所在
地。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本公司在员工搬迁至该基地工作后给予其较老厂区
上浮 20%以上的工资,并向其提供免费的宿舍、班车及午餐;此外,本公司新生
产线按新版 GMP 标准建设和运行,员工人数较之前有所增加,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员工人数为 263 人,较 2012 年末增加 46 人。

    前述因素将导致公司与人力相关的成本和费用有所增加。此外,随着社会工
资水平的上涨以及公司业务规模的提升,公司未来存在上调工资水平并扩大员工
规模的可能,公司面临人力成本增加的风险。

    上述因素可能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5、原材料供给风险及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主导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是从灯盏花中提取
的灯盏花素原料药,主要向云南玉溪万方天然药物有限公司采购,此外,也向红
河千山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采购。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玉溪万方的采购量分别
占本公司当期采购量的 100%、94.02%、100%和 81.40%。公司将玉溪万方作为
灯盏花素原料药主要供应商,主要是由于公司灯盏花素原料药年使用量较小,此
外也是遵守《药品 GMP 认证检查评定标准》(国食药监安【2007】648 号)、《中
药天然药物注射剂技术要求》、《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质量控制要点》等关于
供应商相对固定,固定药材的基原、药用部位、产地、采收期、产地加工、贮存
条件等相关保证药材质量稳定的规定,以更好地保证公司产品安全、有效、质量
可控的举措。

    本公司存在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相对单一的情形。虽然本公司作为灯盏花素原
料药的主要采购商与前述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如果其由于业务资质
变化、经营状况恶化、与本公司业务关系发生变化等原因,不能及时、足额向本
公司供应灯盏花素原料药,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玉溪万方正在对其生产线进行改造,尚需根据 2014 年 7 月 29 日下发
的食药监药化监〔2014〕135 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中药生产中提取和
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完成生产备案。本公司近期已向红河千山采购灯盏花素
原料药 1,000kg,较好地保障了灯盏花素原料药的供应。

    灯盏花作为野外生长和种植的植物资源,自然灾害以及自然因素的变化都可
能影响其正常生长,导致产量波动及价格变动,灯盏花、灯盏花素原料药供应商
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也会影响灯盏花素原料药的生产和供给;此外,市场对灯盏
花素原料药的需求也会随着灯盏花制剂生产规模的变化而波动。

    上述因素一方面导致本公司可能存在原材料供给风险,另一方面导致灯盏花
素原料药市场价格可能发生波动,进而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报告期内,
本公司采购灯盏花素原料药情况如下:

     项目       2014 年 1-9 月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数量(千克)            1,075.5           897.70         2,006.00    1,4
金额(万元)             559.62           351.60           779.50  06.70
价格(元/千克)        5,203.30         3,916.68         3,885.86    .80
                                                                   42.06
    2011 年-2013 年,本公司灯盏花素原料药价格相对平稳;受部分灯盏花素原
料药生产厂家增加灯盏花储备导致灯盏花供应紧俏及收购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
响,2014 年 1-9 月灯盏花素原料药价格上涨幅度较大。近期,灯盏花素原料药价
格有所回落。预计未来随着灯盏花、灯盏花素原料药供应商竞争格局的变化、下
游需求量的增长、灯盏花种植面积的变动,灯盏花素原料药价格仍存在继续波动
的可能。

    6、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风险

    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2009 年 3 月,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 号)和《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国发【2009】12 号),针对医药管理
体制和运行机制、医疗卫生保障体制、医药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出相应的改
革措施。2012 年 3 月,国务院下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暨实施方案》,规划明确了 2012-2015 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
点和主要任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本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是一场深层次的改革,其对医药和医疗产业链各个环节以及医药产业发展模
式将产生深远影响。作为专业开发和生产天然植物药及化学药品冻干粉针剂的制
药企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可能给本公司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产品销售等
方面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果本公司不能积极有效地应对,将可能影响本公司的盈
利能力和经营业绩。

    7、修订药品说明书导致销量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药监局对中药注射剂的监管不断加强,陆续针对部分中药注射
剂提出修订药品说明书的要求。2013 年 12 月 2 日,国家药监局下发《关于修订
灯盏花素注射液与注射用灯盏花素说明书的通知》,要求灯盏花素注射液、注射
用灯盏花素生产厂家按照该通知所附《灯盏花素注射液与注射用灯盏花素说明书
修订要求》修订药品说明书,在说明书中增加“警示语: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
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是具备治疗过敏性休克等
严重过敏反应资质或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的医师,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
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2.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的患者
禁用”,增加指定的“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内容,并在 2014 年 1
月 20 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报
备案。该通知还要求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
等单位,并在补充申请备案后 6 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予以更换。本公司
已将修订药品说明书补充申请报备案,并于 2014 年 7 月开始使用修订后的药品
说明书。公司 2014 年 7-12 月注射用灯盏花素销售收入(未经审计)与 2013 年
同期相比下降 2.70%。

    药品说明书相关内容的修订可能导致本公司注射用灯盏花素销量下滑,进而
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依赖经销商渠道的风险

    医药行业在长期发展中,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环节形成了相对专业的分工,
从而提高了整个行业的运行效率。本公司充分利用专业分工优势,将更多资源集
中在产品研发和生产环节,销售方面主要采取“精细化的区域招商代理+专业化
学术推广”的模式,通过区域总经销商及其以下各级经销商实现产品的销售。这
种主要依赖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的模式在市场开发期具有开发速度快、企业资金
周转率高、货款风险小和销售费用低等优势,但在市场成长的后期,由于区域市
场状况、经销商资源和销售积极性等限制,可能会影响市场开发进度,也会在一
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对销售终端的了解和控制。

    本公司通过与区域总经销商在双方签订的产品代理协议中约定并执行相关
条款对其销售行为进行约束,降低其经营行为对本公司的影响,并增强本公司对
销售终端的了解和控制,相关条款主要包括:区域总经销商在代理区域的销售行
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区域总经销商发生违背协议约定的经营行为给
本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的,将以其保证金对本公司进行赔偿;区域总经
销商有责任每月向本公司销售部区域负责人提供销售库存及药品流向,并需配合
本公司对商业公司或医院进行核实,如本公司判定其不予以配合的,有权取消其
代理权等。

    尽管如此,如果经销商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出现内部管理混乱、代
理竞争对手产品等情形,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声誉间接受到损害或产品区域性销售
下滑,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积极通过不断加强终端学术
推广能力、强化对经销商的管理、推进渠道下沉等方式,努力提高对销售终端的
自我开发和深度维护能力。

    9、销售费用率上升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87%、7.52%、9.35%和
8.52%。本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且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
均值,主要原因如下:

    (1)本公司采取“精细化的区域招商代理+专业化学术推广”的销售模式进
行产品销售。与部分制药企业直接委派人员开展药品在医院终端市场开发工作、
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和维护销售渠道的自主销售模式不同,在本公司这种销售模式
下,本公司选定的区域总经销商负责其授权区域内目标医院的开发与维护、合格
商业流通企业的选择与维护,保证销售回款,承担相应的开发、推广和维护费用,
本公司仅负责提供一定的专业化学术推广支持,相关的推广费用较少。
    (2)本公司主导产品注射用灯盏花素为处方药。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
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报告期内,本公
司根据相关规定未在大众传报媒介进行处方药广告宣传,仅进行了少量专业的和
企业形象的广告宣传,广告和宣传费用较低。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产,公司产能不足的状况得到改善。未来为加快
注射用灯盏花素推广速度,本公司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存在销售费用率上升的
风险。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
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
险的描述。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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